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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发表于:2024-04-20 作者:宏大医药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0日,

我国关于农村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与城市有所不同。根据相关规定,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

符合上述规定的农村夫妻即可合法生育二胎,而无需冒着赴港生二胎的超生风险。

2020-11-06 18: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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