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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岛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发表于:2024-04-26 作者:宏大医药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6日,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3〕20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52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学前教育现状,特制定市北区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全区各幼儿园招生报名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0日-2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次招生。6月10日—13日家长网上报名,6月14日现场审核确认报名材料(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确定录取名单。
  二次招生。6月17日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18日-20日家长网上报名。 6月21日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两次报名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随时补招。
  二、招生对象
  (一)招生年龄: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新开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可招收其他年龄段幼儿。
  (二)身体条件:报名幼儿需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三)招生范围:
  1.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只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且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2)有与该户籍住址一致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廉租房租赁证明等)。(3)仅持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证之一者参加第二次招生。
  2.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市北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参加第二次招生,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社保缴纳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2)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的正式租房合同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3)符合市北区规定的入园年龄(提供有效户籍证明)。
  3.国企、部队、高校等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剩余名额面向本辖区居民子女公开报名招生。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5月23日,《市北区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在市北区政务网、市北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5月30日,各幼儿园招生简章统一在各幼儿园网站发布,并在各幼儿园门前或社区宣传栏张贴。
  6月17日,二次招生幼儿园招生公告在市北区教育信息网、市北区政务网和幼儿园网站发布,并在幼儿园门前张贴。
  (二)网上报名。6月10日至13日,家长登录市北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wybm.org/),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后,下载打印。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重复输入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将无法再次选报其他幼儿园。填报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修改一次。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录取当天到拟报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填报有关信息。
  (三)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后,家长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审核报名材料。
  一次招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00;第二次招生幼儿园报名材料审核确认时间为6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00。
  现场确认时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
  1.家长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3.有效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2014年市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区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社保缴纳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四)录取。各幼儿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确认符合招收条件的适龄幼儿名单及人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将该部分幼儿确定为录取对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于当天下午4:30在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并当场公布。
  一次招生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以参加第二次招生。
  (五)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幼儿,家长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领幼儿并持户口簿到所报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手续一般包括领取入园须知、填写新生入园登记表、缴纳幼儿入园第一个月的费用。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各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的时间为:6月16日和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新办园的录取手续办理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幼儿园将对录取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及时通知幼儿家长。
  (六)组织新生入园。幼儿入园前应到区(市)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请家长按照幼儿园规定的入园时间,带领幼儿,并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健康查体证明,到幼儿园报到入园。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生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招生过程中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对家长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招生结束后,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学籍登记工作,做到信息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及时上报。
  (二)严格招生管理。市北区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监督辖区内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未经批准各幼儿园不得擅自开展招生工作。凡没有登记注册的学前教育机构,一律不得招生。报名时,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把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亲子园)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三)确保信息公开。各幼儿园要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明确招生时间、招生对象和入园办法,全方位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据统计,2014年市北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名额(含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能满足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四)规范收费行为。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以当年物价局收费备案文件为准。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当年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等。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市区相关政策要求履行招生工作程序,一经查实有违规行为,将追究幼儿园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幼儿入园资格。
  咨询监督部门:市北区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监督电话:66751135  66751136
  市北区教育局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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